公开要约合同
本要约由网站 https://durevpn.com/、https://durev.cloud/ 的所有者(以下简称“卖方”)向网站服务用户(以下简称“买方”)发出,旨在提议签订服务提供合同,并规定通过网站 https://durevpn.com/、https://durev.cloud/ 提供服务的基本条件。
买方为购买服务之目的,按照以下条件接受本服务提供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条款。
1. 术语定义
1.1. 公开要约(以下简称“要约”)是卖方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的公开提议,邀请其按照本要约所载条件(包括所有附件)以远程方式与卖方签订服务提供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2. 订单是买方通过网站 https://durevpn.com/、https://durev.cloud/ 选择并支付某一套餐,从而订购数据处理服务的决定;该行为构成买方对本要约的完全且无条件的接受。
1.3. 卖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包括私人虚拟访问服务,以及与互联网私人安全和互联网私人访问有关的其他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VPN 及其他软件、附加组件、应用程序、信息以及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1.4. 套餐是提供服务的一整套条件,包括价格、订阅期限、可用服务器类别、流量配额以及可同时连接设备的最大数量。套餐的最新条件和价格公布于网站 https://durevpn.com/、https://durev.cloud/ 及服务界面中。
1.5. 结算周期是为核算套餐规定的流量配额而采用的 30 天期间。
2. 一般条款
2.1. 买方通过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选择其中一个套餐来订购数据处理服务。通过支付订单,买方确认同意签订本协议(接受要约)。
2.2. 签订协议时,买方确认以下内容:
- a) 买方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
- b) 买方同意按照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上发布的个人数据处理政策规定的条件收集、处理和传输个人数据。
3. 服务价格
3.1. 数据处理服务的价格在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的套餐部分中列出。
3.2. 卖方有权单方面更改任何套餐的价格。
3.3. 不允许卖方更改已支付订单的价格。
3.4. 买方的付款义务在卖方收到符合套餐规定的全额款项时视为履行。
3.5. 卖方与买方之间的服务费用结算,按照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上列明的方式进行。
4. 订单处理
4.1. 买方通过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或通过向买方的电子邮箱发送账单来订购服务。
4.2. 在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上订购时,买方必须提供电子邮件地址。
4.3. 如果卖方需要额外信息,有权向买方请求。如果买方未提供必要信息,卖方不对向买方提供优质服务承担责任。
4.4. 买方对订购和支付订单时提供的信息准确性负责。
4.5. 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协议自买方在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上电子下单并支付订单之时起视为签订。
5. 服务提供程序
5.1. 服务按照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上描述的程序提供。
6. 服务终止
6.1. 买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时候拒绝服务,根据套餐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可通过卖方网站上的相应链接查阅完整的退款政策。
6.2. 如果买方未通过网站https://durevpn.com/, https://durev.cloud/上指定的地址书面联系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建议,协议将被视为有效,直至双方协议终止。
6.3. 如果发现买方不当使用服务的事实,卖方有权限制向买方提供服务,即:
- a) 买方使用服务违反俄罗斯联邦或其他国家的法律;
- b) 将个人访问密钥转让给第三方(买方的近亲属除外);
用尽套餐规定的流量配额不构成对服务的不当使用,适用本要约第 8 节的规定。
7. 双方责任
7.1. 买方承诺不使用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扫描端口和代理、进行群发邮件(即使实际上通过其他服务器发送邮件),不对其他计算机或网络进行黑客攻击。
7.2. 提供服务时的覆盖范围、互联网速度和连接质量可能会有所不同。卖方承诺尽一切努力确保服务随时可用(维护和修理期间除外)。由于卖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紧急情况、网络问题或限制、干扰、信号中断、其他服务故障,服务可能不可用。
7.3. 卖方不对因网络问题导致的数据和消息丢失、页面显示错误负责。为了保护买方,卖方可以单方面对某些数据的使用设置限制并停止向买方提供服务。网络速度是名义估计特征,不对应于实际的数据发送和接收速度。实际网络速度取决于其配置、数据压缩方法、网络负载和其他因素。卖方不保证数据的及时接收,不对可能的延迟或损失负责。
8. 特定服务器线路的使用规则
8.2. 服务采用以下流量类别:
- 通用;
- 白名单;
- 游戏。
各类别内服务器及服务器线路的具体构成由卖方确定;卖方可随时自行决定进行变更,无须修改本要约。
当前服务器及服务器线路列表显示在服务界面中。
8.3. 各套餐在每个结算周期内适用以下流量配额及可同时连接设备的最大数量:
| 套餐 | 通用 | 白名单 | 游戏 | 可同时连接的设备 |
|---|---|---|---|---|
| 🛴 Lite | 250 GB | 40 GB | 不含 | 最多 5 台 |
| 🔥 Standard | 650 GB | 75 GB | 75 GB | 最多 15 台 |
| 🚀 Ultra | 3 TB | 150 GB | 150 GB | 最多 30 台 |
8.4. 卖方有权随时自行决定单方面变更流量配额、可同时连接设备的最大数量、特定服务器类别的可用性以及套餐的其他技术参数。
套餐的最新参数公布于卖方网站和/或服务界面中。
除非卖方另行规定期限,变更自公布之时起生效。
8.5. 各类别的流量配额分别计算。
最大设备数量是指在同一订阅项下可同时使用服务的设备数量。
8.6. 某一类别的规定配额用尽后,该类别服务器的访问将被阻止,直至下一个结算周期开始,或该类别获得额外可用流量(如套餐允许购买额外流量)。
某一类别的配额用尽不会终止订阅,也不会限制对尚未用尽流量配额的其他类别的访问。
达到配额后,相应类别不会降速,而是直接阻止访问。
8.7. 仅 超级 套餐可按照购买时有效的条件购买额外流量。
轻量和标准套餐不提供额外流量购买。
8.8. 买方须为所选流量类别单独购买额外流量,所购流量计入相应类别。
额外流量的类型、可用数量和价格会在购买前向买方显示。
未使用的额外流量不会在结算周期结束时失效,而会结转至后续结算周期。
8.9. 买方仅可在专为此类流量设置且在服务应用界面中标有“种子下载”标签的服务器线路上使用点对点网络协议(torrent、BitTorrent 及其他类似的“点对点”数据交换技术,以下简称“种子流量”)。
8.10. 在所有未标有“种子下载”标签的其他服务器线路上,种子流量均受限制。卖方有权在任何未标有“种子下载”标签的服务器线路上限制速度(“实施流量整形”)、暂停或阻止种子流量,包括不事先通知买方。
无论相应类别是否仍有可用流量,本限制均适用。
8.11. 使用服务器线路自动选择模式(“Auto”)时,只有当所选线路标有“种子下载”标签,才允许种子流量通过;其他情况下适用本要约第 8.10 条规定的限制。
8.12. 买方自行对所传输数据的合法性负责。使用标有“种子下载”标签的服务器线路并不免除买方履行本要约第 7.1 条规定的义务,也不得用于传播侵犯第三方权利或违反适用法律的材料。
8.13. 在有效订阅期内,买方仅可将套餐升级:
轻量 → 标准 → 超级。
有效订阅期内不得降级套餐。
当前订阅到期后,买方可购买任何可用套餐。
8.14. 可通过兑换剩余订阅天数的方式升级套餐。
采用此方式时,当前套餐的剩余天数将按照操作时有效的兑换系数折算为新套餐的天数。
折算后,订阅的剩余天数将减少。
天数兑换无需额外付款,且不可撤销。
8.15. 也可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套餐。
在此情况下,剩余订阅期限全部保留,买方支付按照操作时有效的补差系数计算的升级费用。
8.16. 最新的天数兑换系数、补差系数及最终计算结果会在买方确认更换套餐前显示。
买方确认操作即表示同意所显示的新套餐天数或补差金额。
8.17. 先前购买的额外流量在更换套餐后继续保留,并继续计入相应流量类别。
9. 信息类和广告类推送
9.1. 买方下单并提供电子邮箱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时,即同意接收卖方发送的服务通知,以及与服务提供相关的信息类和广告类消息。
9.2. 买方有权随时通过任何可用的联系渠道联系卖方的客户支持,以拒绝接收信息类和广告类推送,包括通过 Telegram 通讯软件中的技术支持机器人(https://t.me/DurevVpnSupportBot)或支持网页面板(https://support.durev.support/)。卖方将在收到申请后的合理期限内处理该拒绝请求。
9.3. 拒绝接收信息类和广告类推送不影响买方接收服务提供所必需的服务通知(包括有关协议条款变更、订阅状态、技术维护和安全问题的消息)。
10. 要约条款的变更
10.1.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卖方有权随时自行决定单方面修改、补充或删除本要约的条款。
10.2. 要约的最新版本会在卖方网站上公布,并注明版本日期。
10.3. 新版要约自公布之时起生效,但公布时明确规定其他生效日期的除外。
10.4. 在卖方网站上公布新版要约,即构成向买方发出的合同条款变更通知。
10.5. 有关服务提供条件重大变更的信息,还可按照本要约第 9.3 条规定,以服务通知的形式发送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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